
當你養了一隻可愛的毛小孩(狗狗、貓咪)並視如己出,可能會覺得牠們是家中的一份子。但如果你認真翻開《民法》,可能會驚訝地發現,法律竟然把牠們當作「動產」!這合理嗎?另一方面,說到財產,股票這種「看不到、摸不到」的東西,居然也是動產?這又是怎麼一回事? 現在就帶你用簡單易懂、不枯燥的方式來了解「動產」的概念,並且用大量的動產舉例,讓你搞懂哪些東西算動產,哪些不是。
📌 動產 vs. 不動產:到底差在哪裡?
在台灣的法律體系中,財產主要分為動產和不動產。簡單來說,「能搬走的就是動產,不能搬走的就是不動產」。這個分類來自《民法》第66條的規定:- 不動產:指土地及其定著物(房屋、建築物)。
- 動產:指所有不屬於不動產的東西(簡單來說,就是可以移動的東西)。
🐶 毛小孩是動產嗎?還是家人?
🔹 法律怎麼說?
雖然我們都把毛小孩當作家人,但法律的世界比較「冷酷」,根據《民法》的定義,毛小孩確實被視為動產,因為牠們能夠移動(自己跑來跑去),也能被買賣、贈與、繼承等。 但這不代表法律完全不保護毛小孩!台灣有《動物保護法》,它規定了不能虐待動物、不能遺棄、不能隨意殺害,這些規範讓毛小孩不再只是冷冰冰的「物」,而是受到法律保護的生命。🔹 毛小孩在法律上有什麼特別的保護?
- 禁止虐待動物:根據《動保法》第6條,虐待動物最高可罰200萬元,甚至有刑事責任。
- 禁止遺棄動物:隨意棄養毛小孩可能會被處罰,因為這被視為動物虐待行為。
- 若發生糾紛,毛小孩不能當作一般財產處理:例如夫妻離婚時,如果雙方爭奪毛小孩的撫養權,法院會依照「最有利於動物的原則」來判決,而不只是按照財產分配的方式來處理。
📈 股票是動產嗎?為什麼?
🔹 股票是什麼?
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,它代表你擁有某家公司的部分股份。舉例來說,如果你買了一張台積電的股票,你就成為這家公司的股東(雖然可能只是千萬分之一的股東😂)。🔹 股票雖然摸不到,但仍然屬於動產
雖然股票不像汽車或手機那樣能「摸得到」,但它仍然是動產的一種,屬於「權利動產」,因為它可以買賣、轉讓、質押,而且具有經濟價值。 舉個簡單的例子:- 你的汽車是一種動產,因為你可以開走、賣掉、租給別人。
- 你的股票也是動產,因為你可以轉賣、質押,甚至用來當作借款的擔保品。
📜 動產舉例:哪些東西算是動產?
我們在生活中碰到的東西,大部分都是動產。以下列舉幾種常見的動產類型:🔹 1. 一般物品(實體動產)
這類動產指的是「能夠摸到、搬動的東西」,例如:- 交通工具 🚗:汽車、機車、腳踏車、滑板車
- 電子產品 📱:手機、筆電、相機、電視機
- 家具家電 🛏️:沙發、冰箱、洗衣機、音響
- 個人物品 🎒:衣服、鞋子、背包、手錶、名牌包
- 寵物 🐶🐱:狗、貓、鸚鵡、兔子等
🔹 2. 金融資產(權利動產)
這類動產指的是「無形的財產」,它們沒有實體,但仍然可以被買賣或轉讓,例如:- 股票 📈:上市公司股票
- 支票 💳:銀行支票、旅行支票
- 存款單 💰:銀行存款證明
- 債券 📜:政府債券、公司債券
🔹 3. 特殊類型動產
有些動產比較特別,不太容易分類,例如:- 農作物 🌾(尚未收割的農作物算土地的一部分,但收割後就變成動產)
- 家禽、牲畜 🐔(養在農場的雞鴨牛羊屬於動產)
- 藝術品、古董 🎨(可以買賣的藝術品屬於動產)
🚫 什麼不是動產?(不動產的範圍)
雖然動產範圍很廣,但仍然有些東西絕對不算動產,包括:- 土地與建築物 🏠(房子和土地無法移動,屬於不動產)
- 地下水、礦藏 ⛏️(天然資源屬於土地的一部分)
- 空氣、陽光 ☀️(這些雖然是「財產」,但不能交易或持有)
